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局核準登記且目前為存續狀態的企業,應當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http://gd.gsxt.gov.cn)報送2022年度年報,并向社會公示。
未在規定時間內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請在2023年7月16日起及時補報年報并公示。2023年9月15日前仍未公示2022年度年報的企業,本局將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