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認監〔2023〕492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加大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提升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制度實施的有效性,我局組織254家食品、成品油、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等社會重點關注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236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18家,參加多領域能力驗證的13家)開展了能力驗證活動。為加強與港澳檢驗檢測機構交流合作,此次能力驗證活動邀請了4家香港檢驗檢測機構、2家澳門檢驗檢測機構參與。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食品檢測領域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委托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組織實施,包括2個項目: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測定和醬油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為確保能力驗證結果的真實可靠,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此次能力驗證所需樣品由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提供、統一編號、發放。
共有204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了本次食品檢測領域能力驗證。其中,196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參加,4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有限公司、歐陸食品檢測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等2家香港檢驗檢測機構及中檢(澳門)檢驗分析有限公司和澳門大學澳門中藥檢測中心等2家澳門檢驗檢測機構受邀參加。204家機構中,參加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測定項目的有187家,參加醬油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項目的有168家;同時參加2個項目的有151家,僅參加1個項目的有53家。
全省共有202家檢驗檢測機構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其中,196家(包括直接參加補測的2家)參加了全部資質項目的能力驗證,6家未按要求參加。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合格的有40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19.6%;其中36家機構參加了補測,4家未參加補測。最終8家機構結果為不合格,占參加機構總數的3.9%。
(二)成品油檢測領域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委托廣東省惠州市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組織實施,能力驗證項目1個:柴油硫含量的測定。為確保能力驗證結果的真實可靠,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此次能力驗證所需樣品由廣東省惠州市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提供、統一編號、發放。
共有33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了本次柴油硫含量的測試。其中,27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全部參加,4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數質量部質檢室和香港通用檢測認證有限公司等2家香港檢驗檢測機構受邀參加。初測結果為合格的有33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100%。不存在應參加而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
(三)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領域
本次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領域能力驗證工作委托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組織實施,能力驗證項目1個: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放電性能的測定。為確保能力驗證結果的真實可靠,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此次能力驗證所需樣品由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統一編號、發放。
全省共有30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了本次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放電性能的測定。其中,25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全部參加,5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初測結果為合格的有29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96.7%;補測后結果均為合格。不存在應參加而未按要求參加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驗證結果
(一)食品檢測領域
1.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測定。具備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參數的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共183家,實際參加187家(包括178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5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2家香港實驗室、2家澳門實驗室),未按要求參加的檢驗檢測機構5家。能力驗證最終結果為合格的185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98.9%;結果為不合格的2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1.1%(見附件1)。
2.醬油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具備醬油中氨基酸態氮檢測參數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共168家,實際參加168家(包括164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2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1家香港實驗室、1家澳門實驗室),未按要求參加的檢驗檢測機構4家。能力驗證最終結果為合格的162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96.4%;結果為不合格的6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3.6%(見附件1)。
(二)成品油檢測領域
車用柴油硫含量項目具備省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共27家,實際參加33家(包括27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4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2家香港實驗室)。最終結果為合格的33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100%(見附件2)。
(三)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領域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放電性能的測定具備省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共25家,實際參加30家(包括25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5家無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最終結果為合格的25家,占參加機構總數的100%(見附件3)。
三、存在問題
驗證結果表明,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相應的檢測能力上總體得到了保持,相關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能夠符合資質認定要求。但也有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初測結果為可疑或不合格,且少數檢驗檢測機構補測結果仍然為不合格,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食品檢測領域
1.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測定。
(1)實驗中使用的免疫親和柱柱回收率不滿足標準要求,導致結果偏離。(2)市售黃曲霉毒素B1標準溶液濃度存在差異,未按照標準要求進行濃度校正,導致結果偏離。(3)色譜條件優化情況不理想,目標化合物的色譜峰與雜質未能達到基線分離,導致結果偏離。(4)實驗過程中前處理操作不規范,回收率偏低。
2.醬油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1)實驗人員實驗過程控制不理想,空白實驗消耗滴定液體積偏大,導致結果偏離。(2)酸度計電極狀態不佳,滴定終點判斷存在誤差,導致結果偏離。(3)實驗人員對作業指導書理解不到位,未按嚴格作業指導書操作,導致結果偏離。
(二)成品油檢測領域
1.儀器系統氣密性不嚴或者紫外燈強度下降會造成硫含量結果偏低。2.載氣和氧氣流量、爐溫設置不合理則無法保證樣品燃燒完全,會造成硫含量結果偏低。3.長時間未核查標準曲線、標準物質和進樣針體積的準確性,會造成硫含量測試結果異常。
(三)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領域
1.試驗環境:實驗室應具備標準中要求的設施和環境條件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2.測試設備:建議實驗室根據標準要求及樣品參數選擇精度和量程適宜的測試設備進行試驗,消除設備對電池測試結果的影響。3.連接方式:電池與充放電設備連接方式是影響測試結果的重要因素。電池充放電所用到的各類夾具的配備也是試驗結果合格的關鍵。確保電池與設備接觸良好,接觸電池的正負兩極要保證接觸面無銹蝕、緊密結合無松動;當使用鱷魚夾時,鱷魚夾端口盡量與電池正負極接觸的緊密,接觸面積大,減少接觸電阻,避免接觸面的熱量聚集對測試結果的影響。4.測試步驟需嚴格按照指導書要求進行:實驗室測試步驟需嚴格按照指導書要求進行,同時需制定正確的設備操作規程,確保測試人員的操作規范性。
四、處理措施
(一)初測檢測結果為可疑或不合格而補測結果為合格的深圳順承中藥檢驗技術有限公司等33家檢驗檢測機構,要認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糾正措施,通過參加測量審核或購買質控樣品等多種方式進行驗證,以保證今后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見附件4)。
(二)補測結果仍為不合格或未參加補測的廣東國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廣州市花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州東方縱橫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聯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德慶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德慶縣衛生檢驗中心)、廣東維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全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惠利民檢測有限公司等8家檢驗檢測機構,要認真查找原因,進行整改,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由所在市市場監管局完成對其整改情況的核查確認。整改應通過參加測量審核的方式完成,整改期間不得對外出具該項目(參數)的檢測報告,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復該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資質(見附件5)。
(三)未按要求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或僅參加部分資質項目的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衛生檢驗中心、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慢性病防治站)、清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清遠市衛生檢驗中心)、廣州市白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州市白云區衛生檢驗中心、廣州市白云區健康教育所)、廣東省藥品檢驗所(廣東省藥品質量研究所、廣東省口岸藥品檢驗所)、樂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生化分析檢測中心等6家具備省級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由所在市市場監管局責令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對外出具該項目(參數)的檢測報告,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復該項目(參數)的檢測資質。逾期未改正者,我局將按照檢驗檢測機構分類監管相關規定,將其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和頻次(見附件6)。
(四)請各有關市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報送整改核查情況報告。
附件:
1.植物油中黃曲霉毒素B1和醬油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結果一覽表.docx
3.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放電性能的測定結果一覽表.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聯系人:戴靜,聯系電話:020-3883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