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2023〕75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屬中小學校、省外高校在粵辦學機構:
6月以來,外省多地接連發生多起學校涉嫌經營混有異物食品、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件,我省校園食品安全輿情事件也呈現頻發態勢,媒體的曝光度高,社會反應強烈。為堅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問題導向,立足“嚴”的主基調,著力加強原料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持續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常態化監管,守護好廣大在校師生“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決定在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30日期間派出檢查組開展飛行檢查,對各市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外托管機構食堂、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進行暗訪和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人員和檢查對象的確定
(一)檢查人員。
檢查組由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聯合派出,每次每組人員確保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至少各有1名檢查人員。
(二)檢查對象。
本次檢查以日常監管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學校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近期有食品安全投訴或輿情的學校、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系統網巡查發現問題沒及時整改形成閉環的校園供餐單位等為重點檢查對象。檢查組到達目的地后,采取“四不兩直”隨機模式,對每一個被檢查的地市至少抽取2家學校、1家集體用餐配送單位、1家校外托管機構及校園周邊1家食品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檢。
二、檢查安排和檢查內容
(一)時間安排。
10月17日至12月30日期間。
(二)出行安排。
檢查人員檢查期間的車輛由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協調安排,住宿費、差旅費由檢查人員回各自單位自行報銷。
(三)檢查內容。
1.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部署情況。重點檢查各地市場監管、教育行政部門是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檢查集中用餐單位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工作計劃;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結果不符合以及監督抽檢不合格單位依法查處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廣東省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意見的通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加強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落實情況,檢查學校落實使用“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系統情況;檢查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和報告制度情況;檢查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依法配備及抽查考核工作情況;檢查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落實情況;檢查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全覆蓋情況;檢查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學校食堂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情況。
3.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狀況。重點抽查各地學校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警示標志落實情況;檢查監管部門對學校及周邊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色情低俗包裝的食品違法違規查處情況;檢查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經營資質及范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食品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情況。
4.對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檢查。重點檢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 31654-202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落實情況;檢查向學校供餐的集體配餐單位持證和食品安全認證情況;檢查食品安全自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情況、食品加工區域的布局流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設施設備運轉、原料采購查驗貯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留樣管理等方面是否落實規范要求的情況。
5.檢查學校制止食品浪費教育和管理的落實情況。檢查學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科普、食品風險管理、制止餐飲浪費等知識宣教情況;檢查學校在食堂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建立文明就餐監督員志愿者隊伍,在菜單上標明食材份量,引導學生按需用餐,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原料控制情況。
三、抽檢要求
堅持風險和問題導向原則,以學校食堂消費量大、風險程度高、社會關注度高的食品原料為監督抽檢的重點品種,結合現場檢查發現的可疑食品或食品原料,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在飛行檢查同期開展校園及周邊監督抽檢,排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四、結果反饋與處理
(一)現場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向受檢單位反饋檢查情況,雙方在《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簽字確認。
(二)檢查組填寫《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報省市場監管局,檢查記錄以及相關證據,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受檢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由受檢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組織查處,查處結果在結案后一周內報省市場監管局。涉嫌犯罪的,由受檢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檢查組應當根據檢查結果,填寫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有關表格,并將結果通報受檢單位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相關單位應當對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處理,督促學校食堂整改并依法查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要求填寫《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處理整改報告》對口報送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
(四)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飛行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在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請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相關部門同步開展飛行檢查。各檢查組要嚴格執行規定,根據該轄區提供的名錄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不得由檢查地區指定檢查對象,不得提前告知飛行檢查對象、檢查人員行程等檢查相關信息。
聯系人和電話:
省市場監管局 劉 穎,020-38835527;
省教育廳 賀豐霞,020-37627115。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