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質發〔2024〕3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廣東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樹立高質量發展標桿,推動高水平質量強省建設,按照《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規定,省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委員會秘書處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進行了修訂。現將《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準則(2023年修訂)》《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審準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執行中如遇到重大問題,請徑向省市場監管局反映。
附件:
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準則(2023年修訂).docx
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委員會秘書處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