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標準〔2024〕87號
省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培育一批高質量的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進一步提升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水平,助推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面向全省征集2024年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應聚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重點,立足解決省、地區或行業內的創新性和典型共性標準化問題和需求,其項目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包括標準化試點項目和標準化示范項目,分為農業、工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四個類別,其主要任務是:
(一)標準化試點項目
通過在農業、工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建設標準化試點,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科學構建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和總結推廣經驗,推動標準化全面支撐我省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社會建設等各項工作,爭取實現各領域標準的全覆蓋。
(二)標準化示范項目
在我省已完成終期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中優選一批標準體系完善、標準化成果顯著的項目,進一步總結、提升、推廣標準化經驗成果,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提高本行業標準化水平,推動標準化在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申報條件
標準化試點和標準化示范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一)標準化試點項目
1.申報單位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等組織,其主要負責人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重視標準化工作。
2.申報單位的工作成效或行業地位居申報地區(行業)前列,正常運作3年以上。
3.申報單位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標準化工作基礎,有標準化工作經費和專(兼)職標準化工作人員。
4.申報單位3年內無評估不合格的國家級或者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已承擔過國家級或者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項目任務重復申報。
5.申報單位3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關部門的通報批評以及被媒體曝光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以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標準化示范項目
除滿足上述標準化試點項目的申報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已通過國家或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終期驗收;
2.申報單位已有的技術成果、工作經驗或管理與經驗模式具有較強典型特色和示范帶動作用;
3.申報單位愿意公開標準體系和非涉密的標準內容,推廣本單位標準化經驗成果,帶動行業標準化水平提升。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填寫試點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或示范項目申報表(見附件2)。各地級以上市申報單位向本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由本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經答辯質詢或者現場評估后,符合條件的擇優報送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省直屬或中央、國家直屬在粵企事業單位一般應先向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立項的,向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推薦意見。
(二)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將項目推薦函、項目申報表、項目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及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郵寄至: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同時,請申報單位登錄“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業務綜合管理平臺”(網址:http://waiditu.com/standard/,需用省統一身份認證法人賬號或法人授權的經辦人賬號注冊登錄)按要求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0日,逾期將不予受理。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聯系人:黃詩琳,聯系電話:020-3883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