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號
為有效規范燃氣氣瓶的充裝和檢驗檢測,依法嚴厲打擊氣瓶違法充裝和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行為,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自3月26日起開展為期1個月的燃氣氣瓶專項執法行動。為及時發現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氣瓶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廣東省氣瓶安全條例》以及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的《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國市監稽規〔2021〕4號),以下簡稱《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及舉報事項
?。ㄒ唬┤細鈿馄砍溲b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燃氣氣瓶充裝或超許可范圍充裝的違法行為;
2.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充裝超期未檢、報廢氣瓶、改造氣瓶、翻新氣瓶、來歷不明(包括未經許可制造、未賦碼的氣瓶等)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瓶等違法違規行為;
3.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充裝未在本單位登記的氣瓶的違規行為;
4.燃氣氣瓶充裝單位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檢查、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
5.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將未經破壞性處理的報廢燃氣氣瓶交予除氣瓶檢驗機構以外的其他人的違規行為。
(二)燃氣氣瓶檢驗檢測機構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
1.檢驗檢測機構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實施檢驗的;
2.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人員掛名、虛假簽名的;
3.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
4.檢驗檢測機構改造、翻新報廢燃氣氣瓶的。
二、舉報途徑
群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1.全國12315熱線:12315;
2.全國12315平臺:http://www.12315.cn/;
3.其他互聯網方式:微信公眾號“12315”、微信小程序“12315”、支付寶小程序“12315”、百度小程序“12315”;
4.郵寄(來訪):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所在地。
三、舉報的處理及獎勵單位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均應依法處理公民的舉報,作出處罰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舉報獎勵的具體實施。
四、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舉報投訴電話、書信等方式舉報。舉報事項應當客觀真實,舉報人對其提供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進行不正當競爭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五、鼓勵實名舉報
實名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匿名舉報的,按照《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獎勵。
六、獎勵標準
?。ㄒ唬┨峁┍慌e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舉報事項經查證屬于特別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犯罪的,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
?。ǘ┨峁┍慌e報方的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的,按罰沒款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
?。ㄈ┨峁┍慌e報方的基本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的,按罰沒款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
七、不予獎勵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ㄒ唬┦袌霰O管部門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具有法定監督、報告義務人員的舉報;
?。ǘ┣謾嘈袨榈谋磺謾喾郊捌湮写砣嘶蛘呃﹃P系人的舉報;
(三)實施違法行為人的舉報(內部舉報人除外);
?。ㄋ模┯凶C據證明舉報人因舉報行為獲得其他行政部門或市場主體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獎勵,或者有證據證明舉報人利用舉報以恐嚇、索取、要挾等方式謀取個人報酬或者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八、權益保障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九、公告的期限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