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生產企業:
食品標簽標識是企業保障食品安全、展示食品特性的重要載體,是消費者獲取食品信息、了解企業品牌的直接方式,對消費者的購買意愿和企業的品牌形象有著重要影響。為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發布了《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2024年第8號)(以下簡稱《公告》)。為進一步響應《公告》號召,結合我省實際,鼓勵和引導全省食品生產企業積極主動落實改進措施,現提出如下倡議:
一、優化標注位置的顯著度,讓日期“容易找”
(一)在預包裝食品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二)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三)采用“見包裝物某位置”的形式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其指向應當具體清晰、描述準確、位置明顯且易于查找。
(四)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展示在食品包裝外側表面,不在食品包裝內側表面通過液態產品透射、折射等方式進行展示。
(五)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標注在食品包裝以外載體上。
二、強化標注字體的清晰度,讓日期“看得清”
(六)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七)以白底黑字、黑底白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八)改進鐳射噴碼雕刻技術、鋼印壓字技術、激光打印、噴墨打印等日期標注技術和設備,字體應具備明顯顏色,符合對比明顯要求,同時確保持久清晰。
(九)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印刷在螺紋、凹凸等不平滑表面,以免造成文字扭曲、難以識別。
(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與其他標簽文字、圖案重疊。
三、提高標注方式的便民度,讓日期“不用算”
(十一)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十二)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十三)采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同時標注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分裝日期,以不晚于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暢通食品信息獲取渠道、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是食品生產企業的責任和使命。倡導全省食品生產企業迅速積極行動起來,加快優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提升我省食品生產企業形象,在進一步構建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中展現企業的責任和擔當,共同營造助推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新氣象。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