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4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速凍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和水產制品等6類食品85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845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標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ㄒ唬朔Q廣東粵山泉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ǘ┙T市潤良商業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冠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杏仁花生糖,大腸菌群和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ㄈ朔Q鶴山市鶴城南聯花生廠生產的咸干花生(蒜香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ㄋ模┗葜菔袧櫢I虡I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阿盤手信食品(江門)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酒咸干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其他指標問題
(一)標稱中山市中盛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中盛?飲用天然礦泉水和富山飲用天然礦泉水,界限指標-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ǘ┙T市潤良商業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冠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姜味花生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ㄈQ山市鶴城鎮福生超市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唇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新會區會城贛豐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廣東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琵琶蝦和香辣味小海蟹,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ㄎ澹┲猩绞邪贅焚彴儇浻邢薰緰|鳳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伊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椒鹽小黃魚和香辣小黃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1.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