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0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和食用農產品等6類食品78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762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廣東每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牛肉粒,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廣東每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味牛肉粒,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梅州市梅江區瑞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梅州市瑞山天泉有限公司生產的瑞山天泉偏硅酸型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惠州市惠陽區淡水春之源桶裝水店銷售的標稱廣東上品涌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阿爾卑斯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梅州市梅江區阿丘礦泉水店銷售的標稱梅州雨花谷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麓湖山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惠州市惠城區景晟合鳴食品商行(個體工商戶)銷售的標稱江西省易得利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開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揭西縣旭日商場貿易有限公司惠豐萬佳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稱福建樂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五華縣鑫港城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西景福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蜂蜜,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樂昌市發仔蔬菜批發部銷售的紅茄子,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樂昌市開芝水產店銷售的沙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中山市南頭鎮銓行海鮮檔銷售的牛蛙和泥鰍(大),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湛江市霞山區呂德興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馬友魚(海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普寧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汕頭市萬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汁味豬肉脯,納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汕頭金平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鶴山市盈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裹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潮州市潮安區金石鎮趙壹鳴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杭州享念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清溪嘉味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普寧市里湖恒豐食品廠生產的麻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博羅縣園洲鎮眾眾發百貨副食批發超市銷售的標稱廣東綠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3.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蜂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