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財〔2024〕435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粵府〔2023〕34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和《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經管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的通知》(粵財工〔2024〕2號)相關要求,為全面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省市場監管局決定組織開展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工作。現將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提交紙質及電子版材料。系統申報平臺為廣東省知識產權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210.76.74.160/zscq/)。
二、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聯系方式
廣東省知識產權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技術熱線電話:黃工,18475657717。
附件:地理標志特色鎮、地理標志驛站建設與管理模式研究項目申報指南.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