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知促〔2024〕467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各商標品牌建設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總結推廣各類主體開展商標品牌建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形成商標品牌帶動、企業壯大、區域發展、產業升級的品牌經濟模式,提升商標品牌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效益,省市場督理局現面向全省征集商標品牌建設的優秀典型案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近三年來地方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相關單位開展商標品牌建設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類別:
(一)政策措施類。地方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圍繞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培育知名商標品牌、促進商標品牌運用、推進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等,推動出臺的政策措施和開展的重點工作及成效。
(二)服務指導類。各地商標品牌指導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維權援助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工作站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及在圍繞打造“千企千標”和“百城百品”開展專項服務指導的商標品牌指導站,在聚焦市場主體需求、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等方面的亮點工作與特色經驗。
(三)區域品牌類。地方行業協會、商標品牌指導站及其他相關機構在打造產業集群品牌和區域品牌過程中,以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為主要抓手,在培育地理標志、加強保護和開發利用知名景點資源、促進老字號及非遺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等社會公共資源商標品牌建設領域,打造“百城百品”產業集聚區品牌經濟發展等領域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歸納總結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
(四)企業創牌類。各行業企業主體加強商標品牌建設,挖掘培育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新興品牌,大型龍頭企業等打造國際知名品牌,支持傳統品牌創新升級,打造“千企千標”企業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范例。
二、內容要求
(一)案例應圍繞商標品牌建設培育、運用、保護、管理、推廣等過程中的一個或多個環節,對創新工作方式方法、解決現實問題、取得實際效果等內容進行重點描述,體現實效性和示范性,發揮指導借鑒作用。
(二)案例應突出質量效益導向,聚焦商標品牌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效益,體現商標品牌引領供需結構升級、促進消費、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關鍵性作用。
(三)案例撰寫應真實、準確、完整、簡潔,內容適宜公開,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內(案例撰寫的具體要求請參見附件)。
(四)同一案例可由多個參與主體單位進行聯合申報,案例結尾應注明申報主體單位、推薦單位(有則注明)及相關聯系人并蓋章。
三、申報流程
請各市局廣泛發動符合要求并具有商標品牌建設典型案例的單位在2024年11月20日前將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gdipds_xzsf@163.com,相關申報材料同步報送至各市局備份。報送材料包括案例的電子文檔和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的PDF掃描件,如有相關佐證材料可一并發送,有多個案例的請匯總在一個壓縮包內,郵件標題和壓縮包按照“商標品牌建設案例(單位名)”命名。為確保申報流程的順利進行,建議各申報單位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仔細核對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在發送郵件時,要注意郵件格式的規范,避免因格式問題導致郵件無法正常接收。
四、遴選發布和宣傳推廣
(一)評審與遴選。案例經廣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匯總并進行初步篩選評定,后將組織專家評審對通過初篩評定的案例開展最終評審,分類遴選形成優秀案例并上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發布與宣傳。案例成果將作為地方商標品牌建設評價、監測、分析的重要依據,為指導推動全國商標品牌工作開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提供參考。
廣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對征集作品擁有使用、修改、發布、匯編等權利,出于非營利性目的,有權在電視、網絡媒體、印刷品等各類載體免費運用征集作品。具體發布及宣傳形式包括:一是推薦優秀案例至《中國品牌雜志》《廣東知識產權》等期刊上發表;二是集結匯編優秀案例成冊;三是積極推薦獲評單位至有關主流媒體進行宣傳推廣;四是優先推薦獲評單位參加相關展會活動。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聯系人:杜昊、佟海鵬,聯系電話:17620130093、020-388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