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為了加強展會專利保護,維護展會秩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廣東省專利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廣東省實際,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制定了《廣東省展會專利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中所指的展會,涵蓋主辦方以招展的方式在固定場所和預定時期內舉辦的以展示、交易為目的的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
該《辦法》總結和固化了近年來廣東省在展會專利保護方面的經驗和做法,旨在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辦法》共設7章47條,其中規定,展會主辦方應當與參展商簽訂參展合同,約定展會專利保護的相關條款,加強展會專利審查和保護工作。
10月15日,《廣東省展會專利保護辦法》已正式施行。
(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