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公平競爭政策有效實施,提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現就市場監管總局委托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委托事項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委托,負責廣東、廣西、海南區域(以下簡稱相關區域)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適用經營者集中簡易程序案件的反壟斷審查:
(一)至少一個申報人住所地在相關區域的;
(二)經營者通過收購股權、資產或者合同等其他方式取得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其他經營者的住所地在相關區域的;
(三)經營者新設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住所地在相關區域的;
(四)經營者集中相關地域市場為區域性市場,且該相關地域市場全部或主要位于相關區域的;
(五)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其他案件。
二、受委托權限
自2022年8月1日起,符合受委托條件的案件,申報人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需申報前商談的,申報人可以向市場監管總局申請商談,也可以向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商談。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受委托案件的材料審核,于收到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立案,書面通知申報人,并于立案當日在官方網站(http://waiditu.com/zwgk/zdlyxxgk/ajgs/)公示立案信息。審查決定書等審查文書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送達申報人,并在官方網站公示無條件批準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三、聯系方式
在線申報方式:jyzjz.samr.gov.cn
第三方異議受理郵箱:jyzjz@samr.gov.cn。
特此公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