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9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成人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檢任務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本次共對1108家企業生產的2000款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生產企業涉及我省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梅州、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揭陽、云浮等15個地市,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西、海南、重慶等14個省(市、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1號店、京東、夢芭莎、蘇寧、天貓、唯品會等電商平臺。經檢驗,發現478家企業生產的681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纖維含量”“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起毛起球”“紕裂(接縫性能)”“褲后襠縫接縫強力”“含絨量”“絨子含量”“充絨量”“使用說明(標示)”等。
(一)纖維含量:本次抽查有326款產品被判定為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實際的纖維成分及含量與標注的纖維成分及含量信息是否相符、產品的纖維成分及含量是否按國家標準的要求正確標注等。該項目不合格,將影響消費者對紡織產品的正常選購,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1。
(二)甲醛含量:本次抽查有3款產品被判定為甲醛含量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是考核產品中對人體有害的游離甲醛是否超標。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在正常使用過程中釋放甲醛,通過皮膚和呼吸道對人體產生危害,尤其是貼身穿著的服裝危害會更大。甲醛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2。
(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本次抽查有4款產品被判定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中涉及的致癌染料在與人體長期接觸的過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膚吸收,在特殊條件下分解產生20多種致癌芳香胺,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對人體健康容易造成危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3。
(四)pH值:本次抽查有14款產品被判定為pH值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是考核紡織品的酸堿程度。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會破壞皮膚的表面平衡,從而引起皮膚過敏或誘發感染,不利于人體皮膚的健康。pH值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4。
(五)色牢度:本次抽查有38款產品被判定為色牢度項目不合格,其中6款耐水色牢度、4款耐酸汗漬色牢度、4款耐堿汗漬色牢度、3款耐干摩擦色牢度、19款耐濕摩擦色牢度、13款耐光色牢度不合格。該項目主要是考核紡織品在使用過程中其上染的染料經受各種因素作用(如日曬、水洗、汗浸、摩擦等)后能保持其原來色澤的能力。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染料容易脫落和褪色,影響美觀,且脫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屬離子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5。
(六)起毛起球:本次抽查有5款產品被判定為起毛起球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是考核產品受外力摩擦下的起毛球程度。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容易起毛、起球,外觀明顯變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會有不同的變化,降低了織物的使用性能。起毛起球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6。
(七) 紕裂(接縫性能):本次抽查有44款產品被判定為紕裂(接縫性能)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服用性能。該項目不合格時,不僅會影響服裝的美觀,更重要的是會嚴重降低服裝的服用性能。紕裂(接縫性能)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7。
(八)褲后襠縫接縫強力:本次抽查有3款產品被判定為褲后襠縫接縫強力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服用性能。該項目不合格時,不僅會影響服裝的美觀,更重要的是會嚴重降低服裝的服用性能。褲后襠縫接縫強力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8。
(九)含絨量:本次抽查有2款產品被判定為含絨量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羽絨產品明示的含絨量和實際的一致性。含絨量越高其保暖性越好,該項目不合格,將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選購和使用,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含絨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9。
(十)絨子含量:本次抽查有2款產品被判定為絨子含量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羽絨中絨朵等能體現羽絨優良屬性組分的含量。絨子含量是羽絨中保暖性能最好的部分,也代表著羽絨品質的高低,該項目不合格,將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選購和使用,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絨子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10。
(十一)充絨量:本次抽查有4款產品被判定充絨量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明示填充的羽絨重量是否和實際一致。該項目不合格,將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選購和使用,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絨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11。
(十二)使用說明(標示):本次抽查有524款產品被判定為使用說明(標示)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標識信息是否符合標準或明示要求。該項目不合格時,將使消費者缺乏正確使用商品的依據,同時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也不利于監督部門對商品的有效監督。使用說明(標示)項目不合格產品詳見附件12。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后處理工作的通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管理辦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工作規定》等文件要求,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包括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等。
點擊下載:附件1-12 .docx
1.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2.甲醛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4.pH值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5.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6.起毛起球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7.紕裂(接縫性能)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8.褲后襠縫接縫強力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9.含絨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10.絨子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11.充絨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12.使用說明(標示)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