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5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廣東省通用緊固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檢任務由廣東省揭陽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承擔?,F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本次共對36家企業生產的60款通用緊固件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涉及我省廣州、深圳、汕頭、佛山、惠州、東莞、揭陽等7個地市。經檢驗,發現3家企業生產的4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最小拉力載荷”“硬度”。
一、最小拉力載荷:本次抽查判定2款產品合格。最小拉力載荷是通用緊固件最重要的機械性能之一,其不合格可能導致產品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失效,甚至斷裂,造成設備損壞乃至人員傷亡。 最小拉力載荷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見表1。
表1 最小拉力載荷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二、硬度:本次抽查判定3款產品不合格。硬度是通用緊固件機械性能之一,產品性能等級不同,硬度要求也不同。硬度不達標,使得產品無法滿足設計要求,存在失效風險。硬度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見表2。
表2 硬度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型號產品;三是整改后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管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