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特設〔2021〕307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有關規定,省局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度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許可(含委托廣州、深圳許可)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此次只抽查“其他類”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限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檢驗檢測單位)。
二、抽查方式
以公眾留言、來信來訪和日常監察、鑒定評審、許可審批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結合上一年度的監督抽查情況,對重點檢查對象實施全覆蓋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將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
三、抽查內容
抽查檢驗檢測機構在鑒定評審時提出的整改項目、容易發生變化的資源條件、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驗檢測過程質量控制、檢驗檢測報告質量等方面的情況。
四、組織實施
為保證工作的有效開展,省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廣東省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實施本次監督抽查工作。實施監督抽查時,被檢查的檢驗檢測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相關地級以上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選派持證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參加,省局將對監督抽查工作監督指導。
五、其他事項
(一)抽查時間。2021年7月底至10月底。
(二)抽查安排。負責抽查人員將提前2天告知被檢查對象所在地級以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具體的抽查時間,請相關地市按要求代為通知相關單位。
(三)抽查費用。本次抽查工作的費用由省局承擔,不得向被檢查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省局聯系人:王益科 020-38835620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