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03號
2020年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18大類產品標簽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向被抽查市場主體、被抽查產品標稱生產者郵寄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但有部分抽查檢驗結果無法郵寄送達標稱生產者,主要涉及燃氣用具及零件、清潔衛生電器具、玩具、鞋、燈具及照明裝置、通風電器具、床上用織物制品、涂料、服裝、嬰幼兒及兒童服裝鞋帽及飾品、文具及類似用品產品。現依法將無法郵寄送達的信息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15日。
相關產品標稱生產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抽查產品檢驗結果等有異議的,請依法于2021年10月8日前向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說明,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接受送達并認可該抽查結果。具體事項可詢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處。
聯系人:李錚,聯系電話:020-38835897。
點擊下載附件: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度服裝等產品標簽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結果無法郵寄送達標稱生產者信息清單.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