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7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江門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省市聯動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發現不合格產品399款(見附件1),其中,從線下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207款,線上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192款。發現涉嫌假冒產品9款,已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二、抽查結果分析
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399款(其中,線上192款,涉及天貓148款、京東24款、拼多多8款、抖音6款、淘寶4款、阿里巴巴1款、唯品會1款。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含光生物危害)、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地規定、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防塵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端子)、標志、互換性、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耐熱性。其中,結構(含光生物危害)、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地規定、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固體異物和防水/防塵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耐熱性項目為安全標準項目。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我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并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二維碼詳見附件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督促生產單位對不合格產品涉及安全(項目)開展缺陷調查,構成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督促指導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附件:
2.“粵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登錄“粵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