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8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開展了消防器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對象均為線下生產銷售產品,共發現53款不合格(見附件1),不合格產品涉及消防應急燈具12款、手提式干粉滅火器12款、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4款、阻燃板5款、消防接口3款、消防水槍3款、有襯里消防水帶2款、消火栓箱1款。發現涉嫌假冒產品6款,已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2023年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對象均為使用領域消防產品,共發現26款不合格(見附件2),不合格產品涉及有襯里消防水帶3款、消防員照明燈具4款、安全繩4款、獨立式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1款、消防應急燈具1款、手提式干粉滅火器2款、消防水槍1款、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8款、滅火毯2款。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消防應急燈具。本次抽查發現消防應急燈具不合格產品24款。不合格項目為:不合格項目有外殼防護等級、接地保護、基本功能試驗、充、放電性能、轉換電壓性能、氣候環境耐受性能、機械環境耐受性能、主要部件性能。
(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4款。不合格項目為:筒體最小壁厚、滅火劑充裝量、滅火劑第一主要組分含量。
(三)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本次抽發現不合格產品12款。不合格項目為: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護性能。
(四)阻燃板。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5款。不合格項目為:燃燒性能B1級單體燃燒試驗。
(五)消防接口。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3款。不合格項目為:基本尺寸、密封性能、水壓性能。
(六)消防水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4款。不合格項目為:耐水壓強度、密封性能。
(七)有襯里消防水帶。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5款。不合格項目為:爆破壓力、附著強度、熱空氣老化性能、長度、耐水壓強度、密封性能。
(八)消火栓箱。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款。不合格項目為:基本尺寸、結構要求、結構要求。
(九)消防員照明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4款。不合格項目為:外殼防護等級、燈具標志、充電器標志。
(十)安全繩。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4款。不合格項目為:直徑、最小破斷強度。
(十一)獨立式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款。不合格項目為:功能試驗、方位試驗。
(十二)滅火毯。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2款。不合格項目為:手持件及包邊材料的阻燃性能。
三、有關要求
省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并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二維碼詳見附件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涉及安全(項目)不合格消費品,督促生產單位開展缺陷調查,構成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督促指導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省消防救援總隊已將相關情況通報各市消防救援支隊,要求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做好監督抽查不合格消防產品的后續處理工作,依法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處罰,并按照《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應急消〔2020〕331號)將失信行為納入信用管理。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要及時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
1.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docx
2.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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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