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
第1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根據2018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11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糕點、餐飲食品等共57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53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肉制品166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25批次,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40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36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7批次,不合格7批次;糧食加工品68批次,調味品5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41批次,酒類13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深圳市聚匯佳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東無盡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產、規格為80克/袋的奇辣雞腿,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10CFU/g、90CFU/g、27000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佛山市順德區信大悅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饒平縣羽帆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生產、規格為70克/袋的愛辣雞腿 ,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5000CFU/g、110000CFU/g、69000CFU/g、4500000CFU/g、27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飲料不合格3批次:1.標示為中山市壽山泉礦泉水有限公司2018年7月3日生產、規格為16.8L/桶的飲用天然礦泉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8mg/L,比標準規定(小于0.01mg/L)高出0.8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標示為中山市壽山泉礦泉水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日生產、規格為16.8L/桶的飲用天然礦泉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7mg/L,比標準規定(小于0.01mg/L)高出0.7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廣州市增城邵華灼桶裝水專賣店銷售的標示為東莞市潤源純凈水廠2018年7月10日生產、規格為18.9升/桶的大嶺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176CFU/250mL、61CFU/250mL、198CFU/250mL、133CFU/250mL、5CFU/250mL,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0CFU/250mL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陸豐市金德豐百貨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揭東偉發食品廠2018年6月5日生產、規格為150g/袋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56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24.6倍。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2.汕頭市金平區易選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示為汕頭市龍湖區外砂富良腌制廠2018年4月26日生產、規格為250克/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4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4.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中山花七島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日生產、規格為225克/盒的納維亞黑加侖(葡萄干),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1000CFU/g、14000CFU/g、13000CFU/g、20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霉菌檢出值為78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高出15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食糖不合格2批次:1.汕頭市龍湖區楚鈿食雜店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湘橋區甜蜜生活食品廠2018年6月1日生產、規格為300克/瓶的單晶冰糖,還原糖分檢出值為0.18%,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8%)高出1.2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汕頭市龍湖區楚鈿食雜店 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湘橋區甜蜜生活食品廠 2018年6月7日生產、規格為168克/袋的單晶冰糖 ,還原糖分檢出值為0.16%,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8%)高出1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糕點不合格1批次:湛江市赤坎區九二一新匯家超市銷售的標示為佛山餅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5日生產、規格為300克/袋 的榴蓮餅,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76000CFU/g、39000CFU/g、300000CFU/g、300000CFU/g、30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餐飲食品不合格7批次:1.廣東海洋大學第一學生食堂銷售的標示為重慶市涪陵區紫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5日生產、規格為2000克的精制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87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0.87倍;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3,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高出1.3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2.肇慶市功夫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7月16日銷售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檢出值為31.4%,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7%)高出0.1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3.肇慶市端州區快活林食家2018年7月19日銷售的帶子,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310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4.中山市石岐區岐港酒家2018年8月9日銷售的邊魚,孔雀石綠檢出值為1.92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5.東莞市南城旺閣漁村酒樓2018年8月1日銷售的山坑鯇,孔雀石綠檢出值為3.90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6.東莞市食尚愉景飲食有限公司怡豐分公司2018年8月2日銷售的沙蝦,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4.73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7.東莞市南城旺閣漁村酒樓2018年8月1日銷售的帶子,氯霉素檢出值為0.36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
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