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91號
端午節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對節令性食品(粽子)的監督抽檢工作。本次共抽檢粽子121批次,抽樣檢驗合格11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標稱廣州市德明良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豆堿水粽和純堿水粽,商業無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