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76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8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檢出農藥、微生物、污染物、重金屬及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問題
(一)廣州市宏麗有限公司黃石分公司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廣州金沙商業中心分公司銷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中山市東升鎮眾萬加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博羅縣長寧超龍保健飲料廠生產的老廿四(桑葉竹葉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中山市東升鎮眾萬加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郁南縣康仁堂天然保健飲品涼茶廠生產的板藍梗(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順德區龍江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傻二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米鍋巴(香蔥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三、其他污染物問題
(一)中山市古鎮鵬泰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中山福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柳(香辣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二)沃爾瑪(珠海)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前山分店銷售的標稱珠海百佳利經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龍頭魚(香辣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華潤萬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南屏店銷售的標稱中山福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鰻魚絲(香辣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佛山市好又多怡東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新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墨魚和蝦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廣州市大信信和超市有限公司番禺百德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馬蹄粉廠)生產的馬蹄粉(荸薺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廉江市愛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廉江市強林調味食品廠生產的甜酸蕎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陽春市好好多一好超市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龍湖區外砂粵豐副食品廠生產的汕頭潮湘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佛山市順德區容山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順德區凱翹食品廠生產的均安大頭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