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以及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餅干等7類食品76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0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有機污染物、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及其他指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中山市小欖鎮松和包裝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廣州英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沙嗲味手撕肉條,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東莞市耀興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金津食品廠生產的金津山楂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華潤萬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前山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喜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粒粒杏仁餅,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博羅縣長寧鎮聯達商場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原味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佛山市加滿家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金枕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中山市古鎮添優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廣州市番禺區大龍吳運書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錦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東莞市厚街合泰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秀峰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歐斯肉松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九)東莞市大嶺山東駿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興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3+2雙重夾心吐司面包(煉乳+燕麥醬),菌落總數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有機污染物問題
(一)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廉江市新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墨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章魚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中山市小欖鎮胡永青包裝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揭西縣泓潤食品廠生產的炭烤味魚皮,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四)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銘旺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魚皮和香酥魚皮,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五)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銘旺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綠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燒海蟹,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中山市小欖鎮億心包裝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廣東星期八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惠州市惠城區偉恒旺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酷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乳酸菌蒸卷、枕頭卷奶香味蛋糕和枕頭卷蛋黃味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清遠市清新區好美家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馬蹄粉廠)生產的馬蹄粉(荸薺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東莞東城萬達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中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鐵勺粏,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深圳市龍華區盛世華鑫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慶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三明治,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