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56號
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調味品、乳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蜂產品、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79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80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獸藥及其他指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清遠市清城區大家福超市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白云區廣裕興食品廠生產的淮山薏米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白云區太和善張綜合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鴻運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第三代老婆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州市白云區太和旭之東綜合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小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康王子奶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廣州市白云區永平友田萬家新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金枕園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22日和2019年8月1日生產的榴蓮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獸藥殘留問題
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益群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從化潤至園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野菊花蜜,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三、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州市白云區嘉禾祺俽超市銷售的標稱揭陽市好彩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7日和2019年1月1日生產的淮鹽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深圳市寶安區大浪萬聯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揭西縣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州市白云區太和藝昌綜合店銷售的標稱揭西縣康裕食品廠生產的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中山市港口鎮民富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白云區泰源食品廠生產的淮山薏米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香蜜湖分店銷售的廣能鮮雞腿,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