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23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對節令性食品(粽子)的監督抽檢工作。本次共抽檢粽子128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在選購粽子時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也不要購買包裝袋有破損、漏氣或漲袋等現象,以及外包裝的廠名、廠址及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印刷不清晰的粽子。消費者如果發現購買的粽子和生產經營粽子的單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2.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
2.粽子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