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59號
根據2021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方便食品、罐頭、酒類、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和糕點等8類食品117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155批次、不合格樣品23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廣州市高纖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蔬燕麥片(原味·原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東莞市好幫手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沙市望城區香香食品廠生產的香辣素鱈魚片,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東莞市厚街永盛日用品店銷售的標稱福州新榕家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絕味麻辣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順德東樂路分店銷售的標稱廣東海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饞咪客原味奶片糖(壓片糖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五)廣州市海珠區秋玉商行銷售的標稱揭西縣奧利奧食品廠生產的榴蓮味糖,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茂名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羊角店銷售的標稱森林老爹(深圳)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康源藍每日堅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七)東莞市石碣偉順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藝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雙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湛江市坡頭區官渡保興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湛江市麻章區康城糕點店生產的金磚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佛山市南海區大瀝聚樂薈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波記食品廠生產的白果,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標稱雷州市神龍罐頭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糖蘆薈罐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三)江門市蓬江區千味坊湘川調料商行銷售的標稱博羅縣石灣鎮湘燦粉絲加工廠生產的泡紅椒,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其他指標問題
(一)普寧市梅林萬佳林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湛江市坡頭區群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糯米酒和鹿樂牡腰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潮州市湘橋區鑫港城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普寧市利龍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尖慶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陽江市江城區南大城南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陽江市陽東區亨滔酒坊生產的雙蒸黑豆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陽江市陽東區方成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陽江市橋江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南方黑豆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湛江市霞山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茂名東匯城分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富利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炒四粒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珠海市香洲長德盛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心之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心之樂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七)惠州市美多實業有限公司大嶺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鳳崗九香食品廠生產的糯米條糕點,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東莞市東城福盛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肇慶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九)廣州市潤同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肇慶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陽光貨倉商場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達斯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豆糯餅和蛋黃流心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 附件1-17.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罐頭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糖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蔬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