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78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1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涉及我省新興縣四通果品廠生產的青梅,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在網抽平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抽檢的龍巖市緣云風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的、新興縣四通果品廠生產的“青梅”(抽樣單編號:GC21000000294930491,規格型號:散裝稱重,生產日期:2021年4月6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
經查,新興縣四通果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新興縣四通果品廠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云浮市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新興縣四通果品廠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500元;2.罰款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新市監罰告字〔2020〕58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