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37號
根據2021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冷凍飲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6類食品85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831批次、不合格樣品28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鶴山市新東雪日用雜品店銷售的標稱廣東美怡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糯米糍冰淇淋榴蓮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佛山市順德區勒流美靖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佛山市怡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怡純綠豆沙冰,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順德區勒流萬森百貨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怡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怡純綠豆沙冰,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佛山市順德區勒流軒華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怡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怡純綠豆沙冰,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百多鮮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廣州雪娃糖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沙冰和奶茶味沙冰飲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中山市南區葉翠商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新原滋味冰糖綠豆冰沙,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湛江市赤坎方一新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鑫利源食品廠生產的黃金豆,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河源市廣晟百貨有限公司凱旋分店銷售的標稱鶴山市仔仔食品廠生產的甜酒花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獸藥殘留問題
(一)綠榕市場羅樹明銷售的花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茂名市茂南區志江水產品店銷售的羅氏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茂名市茂南區永盛水產品店銷售的九節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農貿市場林思猛淡水魚檔銷售的鱸魚(淡水魚),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梅州市梅縣區廣梅北路豐發海鮮批發部銷售的三目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深圳市羅湖區遠記海鮮商行銷售的三點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江海區深井仔海鮮店銷售的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廣州盒馬鮮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番禺區第二分公司銷售的梭子蟹和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湛江市赤坎區真誠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信宜市百祿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車厘子味李果(李子制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東莞市虎門越華百貨商場銷售的五香瓜子,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三)高州市金山林記旺角百貨超市銷售的豆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州市萬民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冠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焗青豆,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二)中山市群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開平市月山鎮奇香食品廠生產的奶油味花生(咸干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銘旺商行銷售的標稱肇慶市鼎湖區康樂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裹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四)廣州市花都區新華眾齊發購銷部銷售的標稱廣東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花生和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珠海市友誼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陽市好彩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廣州市黃埔區宏新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茂名市茂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淮鹽精制腰果,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1.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冷凍飲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豆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特殊膳食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