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39號
根據2021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類食品96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940批次、不合格樣品23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惠州市惠城區十三行食品批發行銷售的標稱清遠市粵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鶴山市沙坪安財超市銷售的標稱博羅縣長寧超龍保健飲料廠生產的羅漢果(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標稱中山市中南山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廣中山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河源市源城區翔發綜合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錦馬食品廠生產的白桃烏龍奶茶,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河源市源城區源泰興批發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錦馬食品廠生產的阿薩姆奶茶,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佛山市南海區大瀝翠輝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肇慶七星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沙(風味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標稱陽春市富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藏源雪?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優佰鄰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博羅縣長寧超龍保健飲料廠生產的金菊五花(固體飲料)、板藍仔(茅根蓮子固體飲料)和麥冬夏?桑菊(桑菊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九)標稱鶴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泉清純天然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標稱鶴山市云鄉鎮沁源麗寶山泉水廠生產的茶山(包裝飲用水)和麗寶(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一)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贊的臺灣商品行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金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堅果燕麥片,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十二)信宜市偉捷商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陽市喜誠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枸杞銀耳燕麥代餐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三)湛江市麻章區正洋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高州市金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蔥梳打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四)江門市華商百貨廣場有限公司美吉特分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薏米餅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五)佛山市南海鹽步廣泰百貨超市商場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家鄉蛋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其他指標問題
(一)潮州市潮安區庵埠鎮正心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臨沂龍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對牛彈琴(素食牛筋)(調味面制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潮州市湘橋區鑫港城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清遠市三豐食品廠生產的梳打餅干(芝麻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區關敏儀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麻涌粵華食品廠生產的梳打夾心餅干(香檸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東莞市麻涌福嘉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大福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北海道風味小圓餅干(天日鹽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五)中山市小欖鎮浦鑫達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旺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蔥油薄餅(發酵餅干),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2.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餅干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餅干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