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40號
在2021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本級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中,檢出我省佛山市南海區阿偉批發蔬菜經營商店經營的1批次太椒(辣椒)不合格(見附件),現將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抽檢的佛山市南海區阿偉批發蔬菜經營商店經營的“太椒(辣椒)”(抽樣單編號:PJ21000000002941923,購進日期:2021年8月23日),鎘(以Cd計)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經查,佛山市南海區阿偉批發蔬菜經營商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佛山市南海區阿偉批發蔬菜經營商店免予行政處罰,相關線索已通報佛山市南海區農業農村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1〕(南)瀝綜執市監罰不罰字190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