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43號
根據2021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調味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罐頭、糖果制品、酒類、食糖、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添加劑等12類食品26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239批次、不合格樣品2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清遠市清新區廣泰好美家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寧雙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雙匯老味道烤腸(慢烤),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深圳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魷魚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三)廣州三多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二陽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生產的秦之戀手工鍋巴(爆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四)深圳市百佳華百貨有限公司坂田店銷售的標稱四川健生堂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五)佛山市禪城區秦漢唐餐飲店銷售的饞嘴口水雞,大腸埃希氏菌不符合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佛山市禪城區嶺君蛙小俠美食店銷售的去骨黑鳳爪,大腸埃希氏菌不符合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廣州市白云區新市金秋記快餐店使用的粥碗、小碟、中碟和大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廣州市花都區花城維明餐館使用的湯碗和菜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中山市港口鎮發群豆芽檔銷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黃能致海鮮檔銷售的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農貿市場黃能興咸水魚檔銷售的三點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廣州盒馬鮮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番禺區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東莞市東城燕俊海鮮店銷售的蘭花蟹、花蟹和石頭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珠海市良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珠海市斗門區蓮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珠海米酒【雅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深圳市惠隆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望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面醬,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金雋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普寧市流沙集香醬油廠生產的集香普寧豆醬,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深圳市金雋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望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面醬,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新美批發商行銷售的標稱營口味源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營口大醬,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東莞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浙江麥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PK脆點心面(膨化食品)泰國醬雞味和PK脆點心面(膨化食品)日本蟹味棒,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東莞市東城龍熙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吳川市川谷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鳳涅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佛山市順德區新業鴻商業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高明華醇酒廠有限公司生產的陳年紅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茂名市茂南佳利經銷部銷售的標稱廣東星期八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單晶冰糖,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8.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調味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糖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蜂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0.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食糖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8.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