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55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類食品61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604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及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廣州市花都區綠蜻蜓飲用水廠生產的永知泉包裝飲用水和雅逸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露寶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白云區華富飲用水廠生產的長壽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汕頭市新供銷輝華商貿有限公司迎湖店銷售的標稱汕頭市多巧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黃皮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汕頭市金平區世紀明輝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正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鹽金棗(話化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潮州市金德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涼果廠(原地方國營潮安涼果廠)生產的金德福蜂蜜鹽金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潮州市金德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廣澤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芒果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西縣棉湖瑞勝食品廠生產的五香花生、咸干花生和香酥花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湛江市赤坎區梁美玲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湛江萬佳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海蜇,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茂名市高州市中天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福味多永輝涼果廠生產的山楂(蜂蜜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2.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