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93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97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961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及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金佰源商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如豐果子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釀造醬油一滴香生抽,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汕尾市信利廣場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文祠鎮文香食品廠生產的佛手老香黃,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廣州市從化七星批發市場向延安菜檔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州市從化江埔利陶蔬菜檔銷售的胡蘿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廣州市從化江埔利陶蔬菜檔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揭陽市榕城區陳培真食品店銷售的草雞蛋,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與氟苯尼考胺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端州區威達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港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正話梅,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河源市源城區誠興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脆桃(水果制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端州區浩龍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桃氣滿滿(蜜餞),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中山市新萬銳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新興縣東成鎮天然涼果廠生產的果王山楂,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2.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調味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