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2020〕35號
河源、梅州、汕尾、湛江、潮州、云浮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保障元旦春節假期食品安全,根據《2019年度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工作計劃》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節前網絡訂餐食品經營單位及大型商場超市飛行檢查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8日,省局組成三個飛行檢查組對你市從事網絡訂餐食品經營單位及大型商場超市開展了飛行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飛行檢查隨機抽取每個市2家食品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場超市和2家從事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共計24家食品經營單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了食品經營單位主體資格、經營條件保持、經營過程控制、網絡訂餐信息公示等內容和轄區監管部門監管落實情況。
從飛行檢查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被檢單位均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規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從事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基本能夠在網頁顯眼位置公示證照信息。轄區監管部門檢查記錄齊全,并在食品經營單位顯眼處公示。
二、存在問題
本次飛行檢查主要發現了以下四方面問題(詳見附件):
一是專間的設置與使用不符合要求。大型商場超市和餐飲服務提供者專間設計不符合要求,無可以自動閉合的門,入口處無感應式洗手設備,個別專間內有明渠;專間內堆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雜物現象較為普遍。
二是散裝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散裝食品銷售、貯存容器和外包裝上,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將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內容標注齊全。
三是進貨查驗制度落實不規范。個別商場超市、餐飲服務提供者現場不能提供大米、食用油等大宗原料的進貨查驗資料,現場不能提供豬肉“兩證一報告”。
四是溫控設備設施不能正常運作。個別超市商場冰箱冷柜、冷庫溫度不能達到食品貯存和銷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落實整改要求。各地市市場監管部門要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嚴格監督轄區內被檢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必要時開展后續跟蹤檢查。相關整改落實情況請于2月7日前報送省局食品經營處。
(二)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特別是進貨查驗制度,確保所經營的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加強對經營場所經營條件保持情況、衛生狀況、冷藏冷凍設備設施運作情況的檢查,督促食品經營者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出現食品及食品原料在加工經營過程中因污染而導致食品質量問題。
(三)加強食品安全培訓宣傳。一是要加強基層監管人員能力培訓,確保監管人員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及時發現和糾正食品經營單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二是要加強對食品經營主體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不斷提升主體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落實食品安全各項要求。
附件 網絡訂餐食品經營單位及大型商場超市飛行檢查情況登記表.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聯系人及方式:廖碧丹,020-3883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