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9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7號),涉及我省2家生產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與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監督抽檢情況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抽檢的淘寶網貝之語a(經營者為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每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蘋果”(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003130247,規格型號:508克/罐,生產日期:2019年1月2日)、“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淮山”(抽樣單編號:GC19000000003130246,規格型號:508克/罐,生產日期:2019年1月2日)黃曲霉毒素B?項目均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城分局向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共購進上述“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蘋果”24罐,“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淮山”36罐,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城分局對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共生產上述“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蘋果”396罐,“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淮山”396罐,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對已銷售的產品進行了召回,共召回“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蘋果”336罐,“嬰幼兒小米奶米乳 小米+淮山”312罐。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召回產品進行依法封存并對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三、核查處置情況
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經調查,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履行了進貨查驗的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城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廣東省陽江市旭達貿易有限公司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江城)食藥監食罰〔2019〕4號)。
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其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經責令改正、警告后,超過規定期限未改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其未按規定召回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與《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廣東亨盛維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475.2元;2.并處以罰款180000元。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