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食用農產品等11類食品110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78批次、不合格樣品28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農獸藥、重金屬污染物、其他污染物及質量指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江門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臺山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八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珍蠔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東莞市石碣合爾美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四川美時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冷吃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中山市桂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水蘭芳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標稱佛山市南海區里水碧之河飲用水廠生產的碧之河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標稱佛山市斯特浪飲水設備有限公司2019年9月25日和2019年9月26日生產的科桔淳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佛山市南海區樂嘉特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出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淀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七)廣東壹加壹商業連鎖有限公司海洲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桂林周氏順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桂花蜂蜜,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八)梅州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西景福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和椴樹結晶蜂蜜,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廣州市黃埔區明宴四海酒家銷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琶洲村肉菜市場王岳云銷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琶洲村肉菜市場李康秋銷售的烏雞,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四)茅崗新綜合市場莫旺業銷售的鯽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五)廣州星越煮張餐飲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銷售的雞
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
波海關技術中心。
(六)廣州市越江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七)廣州市增城怡玖餐飲店銷售的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八)廣州江尋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九)東莞市莞城龍瑞蔬菜檔銷售的豆角(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東莞市莞城張培水產檔銷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東莞市莞城漢成水果檔銷售的柑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佛山市南海區鼎泰海鮮行銷售的瀨尿蝦(海水蝦),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
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其他污染物問題
(一)佛山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南海信基廣場店銷售的標稱輝縣市中富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永旺美思佰樂(廣州)商業有限公司佛山兆陽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古田縣吉發食用菌有限公司生產的吉發墨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廣州市海珠區秋玉商行銷售的標稱鄭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武昌魚(香辣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珠海市百分百商業有限公司百分百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珠海百佳利經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文魚味魚粒,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五、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佛山市順德區勒流青綠峰飲料廠生產的農峰山飲用純凈水,耗氧量(以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博羅縣龍溪鎮文斌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稱南昌洪新營養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云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