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第30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
第6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根據2018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9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等共41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98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肉制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80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類36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44批次,不合格9批次;水產制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點10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白云區松洲華鴻臘味經營部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今利肉類加工廠2018年8月28日生產、規格為5kg/箱的黃圃臘腸,氯霉素檢出值為1.20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飲料不合格1批次: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佛山桂城分店銷售的標示為廣東多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生產、規格為520克/罐的燕麥紅棗山藥粉,霉菌檢出值為11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高出1.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酒類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南沙區天匯百匯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東省紫金縣黃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2017年4月8日生產、規格為750ml/瓶 19%vol的客家黃老酒(小曲糯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16.9%vol,未達到標準規定(19.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廣東壹加壹商業連鎖有限公司白云商場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順德區順泰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生產、規格為180克/袋的辣椒欖,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640CFU/g、2900CFU/g、2600CFU/g、1200CFU/g、17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東莞市聯潤超級市場有限公司文化宮分店銷售的標示為陽江市江城億豐食品廠2018年4月2日生產、規格為150克/瓶的八仙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8.8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8.0g/kg)高出1.35倍;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4100CFU/g、3500CFU/g、15000CFU/g、4200CFU/g、26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9批次:1.東莞市峰云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東莞市綠林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6日生產、規格為205克/袋的蒜香咸脆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50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東莞市峰云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東莞市綠林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20日生產、規格為205克/袋的五香咸脆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60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江門市蓬江區華營購銷部銷售的標示為江門市新會區耀洋食品有限公司(原新會大有涼果廠)2018年8月20日生產、規格為120g(克)/袋的咸干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60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江門市蓬江區華營購銷部銷售的標示為廣東富城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生產、規格為110克/袋的鹽焗青豆,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7.4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mg/g)高出4.8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5.鶴山市沙坪祥泰食品批發店銷售的標示為惠州市惠陽區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日生產、規格為200g/袋的甜酒花生,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140CFU/g、<1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6.鶴山市沙坪新安永聯副食批發部銷售的標示為揭西縣鳳江綠野食品廠2018年7月5日生產、規格為100克/袋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3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0g/100g)高出0.4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7.鶴山市沙坪新安永聯副食批發部銷售的標示為揭西縣鳳江綠野食品廠2018年7月3日生產、規格為100克/袋的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 0.92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0g/100g)高出0.8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8.鶴山市沙坪鎮揭西商店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南海大瀝哈香瓜子加工廠2018年5月4日生產、規格為220g/袋的金典鄉吧佬五香瓜子,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45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9.鶴山市沙坪鎮揭西商店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永利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5日生產、規格為105克/袋的南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0g/100g)高出1.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深圳市公明天虹商場有限公司2018年8月15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的墨魚(大),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44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七)糕點不合格2批次:1.梅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花都區榮耀食品廠2018年6月27日生產、規格為216克/盒的柚子酥,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 14.1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1.8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陽江卜蜂蓮花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順德區麥味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1日生產、規格為200克/袋的榴蓮餅,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50CFU/g、15CFU/g、200000CFU/g、13000CFU/g、16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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