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第6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2批次食品
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期)
根據2018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17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冷凍飲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產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共111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92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肉制品33批次,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34批次,不合格7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92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類88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點12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飲食品118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農產品69批次,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17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9批次,調味品52批次,乳制品71批次,冷凍飲品4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6批次,水產制品121批次,嬰幼兒配方食品3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1.中山市聚群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武勝展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7日生產、規格為100克/袋的野山椒鳳爪,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90000CFU/g、290000CFU/g、61000CFU/g、20000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廣州市增城萬澤商場銷售的標示為重慶川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鹵泡鳳爪(輻照食品),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60000CFU/g、160000CFU/g、140000CFU/g、130000CFU/g、17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廣州市增城萬澤商場銷售的標示為重慶川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鹵泡雞翅(輻照食品),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760000CFU/g、280000CFU/g、870000CFU/g、1200000CFU/g、270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方便食品不合格7批次:1.佛山市三水區白坭鎮惠又好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示為彭州市財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2日生產、規格為238克/袋的燒雞公味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4.7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g/g)高出0.5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廣州市白云區京溪佳福多商店銷售的標示為彭州市財友食品限公司2018年8月6日生產、規格為130克/袋的麻辣蹄筋味(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8.6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g/g)高出1.8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廣州市白云區京溪佳福多商店銷售的標示為彭州市財友食品限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產、規格為238克/袋的勁道蹄筋味(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7.0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g/g)高出4.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東莞市東城福盛食品店銷售的標示為汕頭市龍湖區頂味食品廠2018年9月1日生產、規格為560克(內裝14小包)/袋的醇香原味黑芝麻糊,霉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90CFU/g、70CFU/g、160CFU/g、120CFU/g、65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5.東莞市東城福盛食品店銷售的標示為汕頭市龍湖區頂味食品廠2018年9月1日生產、規格為408克(內裝11小包)/袋的醇香黑芝麻糊,霉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55CFU/g、110CFU/g、90CFU/g、120CFU/g、75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6.廣州百佳超級市場有限公司佛山南海萬科金域國際花園分店銷售的標示為珠海華盛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生產、規格為1千克/袋的百佳之選綜合水果燕麥片,霉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95CFU/g、130CFU/g、65CFU/g、130CFU/g、55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7.廣州百佳超級市場有限公司佛山南海萬達廣場分店銷售的標示為珠海華盛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生產、規格為1千克/袋的百佳之選桂圓紅棗枸杞燕麥片,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35CFU/g、<10CFU/g、<10CFU/g、15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東莞市厚街永盛日用品店銷售的標示為佛山斟功夫茶葉有限公司2018年7月25日生產、規格為75克/袋的枸杞子,二氧化硫檢出值為160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mg/kg)高出0.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2.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新動力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福建省大翔茶業有限公司2018年2月2日生產、規格為125克/瓶的我的年輕味道花果茶(草莓味),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16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0.6倍。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四)酒類不合格2批次:1.廣州市番禺區大石一佳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示為四川省綿竹市綿虹酒業有限公司2016年1月9日生產、規格為430ml/瓶,46%vol的老白干,酒精度檢出值為41.9%vol,未達到標準規定(46.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佛山市順德區容桂環球家電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南沙區便民酒廠2018年7月20日生產、規格為610ml/瓶,10%vol的廣東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12.5%vol,超過標準規定(10.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揭陽市旺佳興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再香食品廠2018年9月25日生產、規格為250克/袋的酸菜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01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19.1倍。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中山市置禾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新興縣百年榮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2日生產、規格為400g/袋的乳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91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g/100g)高出0.82倍。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七)糕點不合格2批次:1.徐聞縣萬家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臺香食品廠2018年9月11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咸味綠豆餅,霉菌檢出值為6300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0CFU/g)高出41999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徐聞縣萬家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臺香食品廠2018年9月7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咸味綠豆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6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1.5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餐飲食品不合格3批次:1.餓了么網福雪東北菜餃子館酸菜魚2018年9月13日銷售的五香醬牛肉,沙門氏菌檢出結果為檢出,不符合標準規定(滿意:未檢出/25g)。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2.始興頓崗中學銷售的標示為韶關市曲江區白土鎮佳鑫食品廠2018年9月22日生產的精制雪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57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0.57倍;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06,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高出1.06倍。初檢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3.中山市港口鎮亨記食店2018年10月9日銷售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檢出值為31.2%,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7%)高出0.1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
(九)食用農產品不合格1批次:中山市金盛隆商業連鎖有限公司將軍分店銷售的標示為四會市惠之村畜牧養殖有限公司2018年8月2日生產、規格為540g/籃的鮮雞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36.6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