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等7類食品50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98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見附件),檢出其他污染物、微生物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其他污染物問題
(一)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朝華副食店銷售的標示廣東綠活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日和2019年6月1日生產的香辣魚皮,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朝華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普寧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烤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廉江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新興縣聯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葡萄,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廉江市永福房地產有限公司永福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新興縣日日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葡萄(蜜餞),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廣州嘉裕太陽城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籽仁,大腸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惠州市興萬薈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惠州市惠陽區盛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干花生(咸干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惠州三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鶴山市果物農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の派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鮮當家連鎖超市(汕頭)有限公司海霸王分店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金平區舒口食品廠生產的紅糖,總糖分和不溶于水雜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同時要求相關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