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冷凍飲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糕點等7類食品65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48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標問題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朝華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揭西縣鳳江綠野食品廠生產的紫薯棒,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廣州美芝選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西縣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伴酒話梅,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茂鵬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東維巧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桃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廣州美芝選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綠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椰子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其他指標問題
(一)惠來縣佳利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金鳳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蔗糖分和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中山市家盛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汕頭市華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分裝),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三)鮮當家連鎖超市(汕頭)有限公司海霸王分店銷售的標稱汕尾樂天派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糖,總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四)江門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陽江百利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普寧市里湖恒豐食品廠生產的精制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五)中山市古鎮海之都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番禺區龍鄉食品廠生產的海苔杏仁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