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為加強我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食品用陶瓷制品、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開展省級“雙隨機”監督抽查,共抽檢樣品388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32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8.25%。
二、抽檢具體情況
(一)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抽查了208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鉛、鎘、抗熱震性(熱穩定性)、吸水率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2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抗熱震性和吸水率。
抗熱震性是衡量食品用陶瓷制品質量的使用性能指標,反映陶瓷產品抵抗外界溫度急劇變化時而不出現裂紋或不破損的能力。抗熱震性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或生產工藝未達到標準要求。
吸水率是衡量食品用陶瓷制品致密度的重要指標,陶瓷制品對水有一定的吸附滲透能力,吸水率過高的陶瓷制品在吸附水之后,其表面的釉面可能因過度膨脹而產生龜裂,同時其抗污染能力也較弱,在盛裝有顏色的食品時,容易使產品表面吸附顏色而難以清洗。吸水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的生產時燒制溫度、保溫時間未達到標準要求或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
(二)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
本次抽查了180批次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高錳酸鉀消耗量、總遷移量、重金屬、脫色試驗、砷(As)遷移量、鎘(Cd)遷移量、鉛(Pb)遷移量、鉻(Cr)遷移量、鎳(Ni)遷移量、氟遷移量、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的項目為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器具設計不合理,使用可徒手拆卸的螺旋型保險絲座;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原因一方面是企業對元器件的進廠檢驗和整機的出廠檢驗把關不嚴,另一方面是部分企業存在額定功率虛標的現象;非正常工作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制造缺陷,導致在非正常工作時存在火災危險、有損安全或電擊防護的機械性損壞;機械強度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產品使用的材料強度不足,導致未能經受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現的粗魯對待和處置;結構項目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是結構設計不合理,開關旋鈕與開關軸的尺寸不匹配,另一方面是電飯鍋的底部支腳的尺寸設計不合理;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業使用了低于標準要求規格的電源線;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產品端子的安裝位置設計不合理,使得電源線安裝好后接地導線先于載流導線繃緊;螺釘和連接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產品設計制造缺陷,導致不能提供有效的防松措施。
三、后處理措施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監管部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要求有關企業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落實整改;將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專項抽檢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