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74號
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薯類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農產品等8類食品76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4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禁用農藥、有機污染物、食品添加劑及其他指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惠州三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怡佳飲料廠生產的金九涼茶風味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花都區新雅廣隆購銷部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奮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蝦仔面,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三)珠海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門市豐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蜇香辣味,菌落總數和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禁用農藥問題
江門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臺山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有機污染物問題
(一)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黃岐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吉田縣吉發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生產的吉發墨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海珠區龔章良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普寧市里湖恒豐食品廠生產的香烤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四、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珠海市信美佳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旺加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壇香剁辣椒,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東佰為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區新亨仙美蔡聯興調味品廠生產的正地都新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沙萬達店 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龍湖區外砂老菜農副食品廠生產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惠州歡樂海灣購物中心店銷售的標稱汕頭市龍湖區外砂老菜農副食品廠生產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佛山市南海區黃歧德喜超市順德龍江分店銷售的標稱江門市蓬江區威泰農副廠生產的和味正菜(鹽漬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梅州市正華名品購物中心 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偉發食品廠生產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梅州市喜多多超市連鎖有限公司邊貿分店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瑞洪興腌制廠2019年8月20日和2019年8月10日生產的地都洪興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平遠縣飛龍實業有限公司飛龍超市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區新亨仙美蔡聯興調味品廠生產的正地都新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佛山市禪城區樂鵬百貨店 銷售的標稱汕頭市德生食品廠生產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珠海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門市豐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蜇麻辣味和海蜇麻油味,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斗門區井岸大廈鵬泰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珠海市廣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肉松蛋卷仔和芝麻肉松蛋卷仔,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惠州歡樂海灣購物中心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唯諾冠動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珠津分公司生產的特濃牛乳干酪味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深圳市寶安區航城黃田市場張慶標牛肉檔銷售的牛肉,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