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84號
為加強我省生產領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8-10月組織對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食品用搪瓷制品、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4類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省級“雙隨機”監督抽查,共抽檢樣品390批次。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及產品明示有效的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75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現將具體不合格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抽查了197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公示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鉛(Pb)遷移量、鎘(Cd)遷移量、吸水率、抗熱震性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為吸水率、抗熱震性。
(一)揭陽市揭東區亨發陶瓷廠生產的古銅酒瓶(規格型號:500mL),吸水率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潮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二)饒平縣明盛瓷廠生產的日用陶瓷/糖缸(規格型號:360mL),抗熱震性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三)潮州市弘博陶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日用陶瓷/荷葉碟(規格型號:4寸),抗熱震性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二、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
本次抽查了150批次電動電熱食品加工設備。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公示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氟遷移量、六價鉻遷移量、鉛(Pb)遷移量、砷(As)遷移量、鎘(Cd)遷移量、鉻(Cr)遷移量、鎳(Ni)遷移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項目為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耐潮濕、非正常工作、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
(一)佛山市順德區金奇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全自動電壓力鍋(規格型號:YD-60 220V~50Hz 1000W),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中山市愛心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功能電壓力鍋(規格型號:AX60-10019),非正常工作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三)中山市吉威爾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電熱水壺(規格型號:GWK-1312-610J),非正常工作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四)中山市敏浩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功能食品加工機(規格型號:KBE3166),發熱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五)中山市長柏電器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功能研磨機(規格型號:CG-9360),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六)廣東偉龍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電水壺(規格型號:WL-S10),結構、螺釘和連接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七)汕頭市華侖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全智能電水壺(規格型號:HL-220V),耐潮濕、螺釘和連接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八)中山市耐茵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功能破壁養生料理機(規格型號:NY-8188EKC),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耐潮濕、內部布線、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九)潮州市開發區好立通電器廠生產的電燉鍋(規格型號:HLT-D35),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十)潮州市潮安區沃利達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液體加熱器(多用壺)(規格型號:D-50),結構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十一)潮州市潮安區東鳳鎮龍順電器廠生產的液體加熱器(規格型號:KS-A18),非正常工作、結構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十二)中山市亞蒙電器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電飯煲(規格型號:30K 500W 3L),非正常工作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湛江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附件2 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信息.docx
附件3 2019年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產品信息.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