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87號
根據2019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方便食品、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豆制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11類食品69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73批次、不合格樣品25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農獸藥、有機污染物、重金屬污染物、食品添加劑及其他指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東莞市虎門淇祥雪糕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永盛冷凍食品廠生產的紅豆老冰棍,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東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道滘店銷售的標稱東莞萬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黃馬拉卷,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三)東莞市萬和貿易有限公司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白云百信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Peppito長崎風味蛋糕(抹茶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東莞市喜樂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綠豆芽和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東莞市鑫鵬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廣州市聯華世紀商貿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精品白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有機污染物問題
(一)佛山市南海區騰興超市銷售的標稱揭陽市僑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佛山市順德區容山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茂名市電白區銀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墨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三)汕尾市信利廣場貿易有限公司通航路店銷售的標稱廣東農夫山莊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梅縣程江永興客家土特產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梅州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仙人粄粉和黑涼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平遠縣飛龍實業有限公司飛龍超市銷售的標稱梅州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涼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三)廣州市樂百家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清河綜合批發市場的綠豆芽,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龍川縣龍川高速服務區圓點土特產南區店銷售的標稱廣東省饒平縣高堂集味食品廠生產的高堂菜脯(鹽漬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龍川縣隆東騰天超市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任仕發食品廠生產的潮汕咸菜和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樂昌市河南特惠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干花生和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其他指標問題
(一)東莞市大朗曉曉副食店銷售的標稱紫金樂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東莞市駿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紫金樂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花生(油炸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東莞市駿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西縣鳳江鎮盛華園食品廠生產的椒鹽青豆,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廣州市南沙區利方購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慶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和2019年8月14日生產的小三明治,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