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98號
根據2020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餅干、罐頭、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等9類食品79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81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問題及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佛山市南海區柏佳惠綜合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富金利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姜糖粒,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海豐縣藍天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豐縣附城佳榮糖果加工廠生產的麻酥,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海豐縣藍天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豐縣附城佳榮糖果加工廠生產的豆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東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東城星河城店銷售的標稱博羅縣柏塘光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陳皮化核應子和博羅黃皮,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佛山市禪城區樂惠特日用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廣東荔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荔園爽脆梅(涼果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佛山市禪城區樂賣特日用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廣東荔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荔園爽脆梅(涼果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中山市小欖鎮松和包裝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惠陽區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咸脆花生,大腸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中山市小欖鎮松和包裝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惠陽區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酒花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江門市沙仔尾永興日用商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酥花生(堅果炒貨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吳川市塘尾豐年貿易商行銷售的標稱吳川市興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即食海蜇和海鮮味即食海蜇,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永旺美思佰樂(廣州)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冠利達(茂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欖豆豉海?鯛魚(罐頭),無機砷(以As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的問題
(一)中山市小欖鎮正華悅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江門市新會區樂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中山市小欖鎮正華悅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億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特濃花生香 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中山市小欖鎮紹紅食品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今利肉類加工廠生產的黃圃臘腸 三花,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