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99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56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69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8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涉及我省7家生產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廣東省汕頭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省汕頭市齊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占花餅干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廣州海關技術中心抽檢的委托生產企業廣東省汕頭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幸福日子旗艦店”銷售的、標稱廣東省汕頭市齊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占花餅干”(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595930310 規格型號:400g/罐 生產日期:2020年5月10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經查,汕頭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汕頭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的綜合裁量原則,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汕頭市幸福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汕龍市監不處字[2020]10號)
(三)經查,汕頭市齊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汕頭市齊味園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6元;2.處罰款60000元;合計60012.6元,上繳國庫。(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汕龍市監處字〔2020〕143號)
二、廣東省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東莞萬江商場銷售的湛江雞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廈門海關技術中心抽檢的廣東省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東莞萬江商場銷售的、標稱惠州順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湛江雞”(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361330683 生產日期:2020年5月25日)尼卡巴嗪項目不合格。
(二)經查,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東莞萬江商場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按照《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東莞萬江商場免予行政處罰,并將該線索移送東莞市農業農村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東市監不罰〔2020〕190901023號)
三、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潮味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南春會興食品廠生產的會興臘腸(中式臘腸)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合肥海關技術中心抽檢的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潮味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南春會興食品廠生產的“會興臘腸(中式臘腸)”(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341730772 規格型號:120克/袋 生產日期:2020年5月6日)氯霉素項目不合格。
(二)經查,汕頭市龍湖區潮味食品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汕頭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的綜合裁量原則,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汕頭市龍湖區潮味食品店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汕龍市監不處字〔2020〕8號)
(三)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廣東省潮州市南春會興食品廠經查,潮州市南春會興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規定予以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由裁量權量化標準》序號949項的規定,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潮州市南春會興食品廠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90.4元;2.處罰款52000元。合計52190.4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潮市監罰告〔2020〕82號)
四、標稱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被卷軟軟的蒸蛋糕卷 (巧克力芒果味)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的標稱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被卷軟軟的蒸蛋糕卷 (巧克力芒果味)”(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001831057 規格型號:800g/箱 生產日期:2020年5月15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經查,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九)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揭陽市揭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非法所得金額0.178萬元;2.處罰款11.27637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揭東市監行處字〔2020〕42號)
五、東莞市中堂尚勤蔬菜檔經營的“線椒”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的東莞市中堂尚勤蔬菜檔經營的“線椒”(抽樣單編號:PJ20000000002631054 規格型號:散裝 生產日期:2020年6月2日)鎘(以Cd計)項目不合格。
(二)經查,東莞市中堂尚勤蔬菜檔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應按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在調查中積極配合檢查和處理,如實交代違法事實,態度良好,發現問題后主動糾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東莞市中堂尚勤蔬菜檔作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262.5元;3.處罰款1000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將該線索移送東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東市監當罰〔2020〕210702001號、東市監罰〔2020〕210918001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