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28號
根據2020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類食品97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69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李禧記珠蟲崩?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順德區勒流李文源蟲崩?食品廠生產的椰蓉花生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白云區太和赫輝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普寧市里湖恒豐食品廠生產的水制香芒,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佛山市南海區陳燕君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揭西縣匯豐盈食品廠生產的話梅,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惠州市惠陽區秋長新世界購物廣場銷售的餃子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標稱中山市東鳳鎮明鋒河粉廠生產的粉條(淀粉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三)標稱中山市潤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粉條,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指標問題
標稱河源佗王植物油有限公司生產的一級壓榨花生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6.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
2.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糖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