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60號
根據2020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水產制品、糕點、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類食品145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33批次、不合格樣品26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及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清遠市水之源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筆架茗泉包裝飲用水和飲用天然山泉水(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標稱廣州市天河風凰山泉飲用水廠2020年9月25日和2020年9月26日生產的濱源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標稱廣州市天河風凰山泉飲用水廠生產的鳳凰包裝飲用水,大腸菌群和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標稱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金源龍山泉水廠生產的云霞峰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標稱東莞市純淳凈水廠生產的寶龍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標稱東莞市塘廈錢盛飲用水廠生產的九宮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佛山市南海區大瀝榕利副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汕頭市恒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奇亞籽酸奶水果燕麥谷物脆,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湛江市赤坎區真誠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利明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火焰山肉松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九)廣州市番禺區大龍塘肖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恒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湛江市赤坎區泰德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添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龍耳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新頂鴻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州康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肉松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二)廣州市海珠區龔章良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十三)佛山市南海區大瀝東方購銷部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白云區廣裕興食品廠生產的綠豆薏米軟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君成水產店銷售的花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素香水產店銷售的花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佛山市禪城區黃其波菜檔銷售的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佛山市禪城區吳考安水產檔銷售的花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五)端州區廣源水產品店銷售的藍花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茂名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化州橘洲一號店銷售的河粉、鮮寬面條和云吞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星城店銷售的鮮濕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湛江市赤坎區王富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喜香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酥小麻花,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廣州市黃埔區黃華譽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佛山市眾鑫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酪吐司面包,納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22.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
2.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8.特殊膳食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9.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0.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1.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2.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