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65號
為加強我省流通領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3-11月組織對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紙吸管、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含儲奶袋)、壓力鍋、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含塑料菜板、可重復使用餐飲具)、保鮮膜(袋)、密胺餐具、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不銹鋼餐廚具(碗、筷、勺、叉、刀等)、不銹鋼容器(杯、壺等)、食品用鋁制品及容器(含鋁箔紙)、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層制品、食品烘焙用橡膠制品、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19類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省級“雙隨機”監督抽查,共抽檢樣品1094批次。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9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見附件)。現將具體不合格情況通告如下:
一、密胺餐具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公示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甲醛遷移量、三聚氰胺遷移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項目為總遷移量(4%乙酸)、脫色試驗、甲醛遷移量(4%乙酸)。
(一)佛山市順德區嘉文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鴻圖牌日風筷(生產單位:佛山市南海鴻匯美耐磁制品廠)總遷移量(4%乙酸)、甲醛遷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高新區大昌隆商行銷售的嘉豐波紋防滑筷(規格型號:23.5cm,生產單位:佛山市南海區大瀝嘉寶筷子廠)總遷移量(4%乙酸)、脫色試驗(浸泡液)、甲醛遷移量(4%乙酸)不符合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烘焙用橡膠制品
本次抽查了10批次食品烘焙用橡膠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公示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浸泡液。
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順德東樂路分店銷售的中式硅膠鏟(規格型號:32cm)(生產單位:陽江市冠威工貿有限公司),浸泡液不符合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依法處理,包括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點擊下載:附件1-4.zip
1.密胺餐具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食品烘焙用橡膠制品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2020年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名單
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