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8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9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涉及我省潮州市潮安區金山珠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蝦面蝦味 (膨化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抽檢南京市棲霞區一葉之秋百貨店經營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金山珠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蝦面蝦味 (膨化食品)”(抽樣單編號:GC20000000003938088 規格型號:100克/袋 生產日期:2020年8月21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經查,潮州市潮安區金山珠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的行為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能夠自查并主動進行整改,依法主動對已銷售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及時改正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潮州市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潮州市潮安區金山珠寶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10元;2.并處8000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安市監庵處字〔2021〕1006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